
10月17日,股份公司党委委员、财务总监、总法律顾问郑康一行赴新疆公司直属二站开展应收账款调研指导工作,并召开座谈交流会。
会上,新疆公司直属二站总经理朱炎宁针对经营情况及应收账款工作开展情况进行了汇报。在认真听取汇报后,郑康总与参会人员就应收账款、清欠情况及清欠人员奖罚机制等方面进行了详细深入的交谈,对机构重组后销售业务工作的开展情况、流程运行情况进行了解。最后,郑康总对直属二站应收账款工作提出要求:一是营销部与各厂站业务对接需有销售合同交底,注意对抵账抵物的风险管控;二是加强对法律联络员合同审批业务的管控;三是加强应收账款的过程控制,采取多渠道开展清收工作;四是发挥机构改革的优势,及时了解市场现状,提高市场占有率;五是通过精细化管理,提高生产服务能力,确保厂站经营活力,提升经营质量。
股份公司副总会计师、财务资金部总经理国建科,法务部总经理谢路阳,财务资金部副总经理、新疆公司财务总监王清霞,新疆公司总法律顾问马红莲等参加调研。(通讯员 鲁玉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