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新疆公司乌昌区域工作组捷报频传,所属昌吉厂在荣获昌吉州“民族团结示范企业”荣誉称号后,再次获得自治州“精神文明单位”荣誉称号。一直以来,昌吉厂全体干部员工在党支部的带领下,持之以恒的开展各项精神文明创建活动,在思想、环境、文明等各精神层面均取得了有效进展,进一步巩固和完善了文明单位创建成果。 为不断提升厂班子带队伍、促履职、强管理的核心能力,真正把干部职工的精气神凝聚起来,昌吉厂党支部始终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引领,通过开展微党课、道德讲堂、思想大讨论等政治理论培训学习,结合公司实际,不断提升全员政治思想认识,从而统一思想、转变观念、增强才干;并在党支部设立文明监督员,按照《十大文明公约》等规章制度进一步规范员工行为举止,提升全员整体素质修养,深化员工思想文明教育,坚决制止餐饮浪费行为,在全厂营造“文明于心、文明于行”的良好氛围。 多年来,昌吉厂始终积极承担社会责任,通过爱心捐赠、义务植树等公益活动培养干部员工的公益意识。并注重在各专业、各岗位评选劳动模范标兵,深化树榜样、树标兵、树旗帜的积极作用,营造“见贤思齐焉,见不贤而内自省”的优良作风。(通讯员 石晓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