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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广仲裁集中管辖,护航企业行稳致远 ——中建西部建设积极构筑企业法律风险防护网
发布日期:2017-05-25

 
中建西部建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建西部建设)党委委员、财务总监、总法律顾问郑康获聘为成都仲裁委员会第四届仲裁员 
合约法务部总经理谢路阳获聘为成都仲裁委员会第四届仲裁员


  2017年5月19日至21日,成都仲裁委员会仲裁员聘任暨培训大会在中共成都市委党校会议中心召开。中建西部建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建西部建设)党委委员、财务总监、总法律顾问郑康,合约法务部总经理谢路阳获聘为成都仲裁委员会第四届仲裁员。
  中建西部建设作为中国中小板上市公司价值五十强。在中建总公司的指导下,自2016年起开始积极开展仲裁集中管辖工作,提倡通过仲裁途径及时解决纠纷,维护公司作为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并建立了以企业总法律顾问制度为核心的企业法律顾问制度。公司现有法律顾问分别担任武汉仲裁委、成都仲裁委、西安仲裁委、贵阳仲裁委等多家仲裁委员会的仲裁员,参与建筑施工等案件审理逾百件。中建西部建设所属北方公司、贵州公司还分别与西安仲裁委、遵义仲裁委签订了《仲裁制度推广战略合作协议》,在仲裁咨询论证、仲裁服务、仲裁培训等多个方面开展合作,实现共赢。
  随着“一带一路”国家战略的深入推进,中建西部建设也积极迈出“走出去”的步伐,在“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开展投资活动,开展有关“一带一路”纠纷解决的理论研究和探讨。两名法律顾问被聘为“一带一路”(中国)仲裁院首批专家咨询委员会委员、仲裁员,并先后受邀参加了第二届“上海国际仲裁周”高端论坛、“一带一路”(中国)仲裁院服务“走出去”企业座谈会等活动。
  正如中建西部建设总法律顾问郑康在“一带一路”(中国)仲裁院服务“走出去”企业座谈会上所言:“仲裁在当事人意思自治、一裁终局等方面,具有诉讼难以比拟的优势,中建西部建设将秉承中建总公司的法律管理理念,积极开展法律风险防控工作,构筑企业法律风险防护网,将争取在仲裁制度推广方面做出更多的努力,最大限度地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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